
7月29日,記者從國家電網湖南公司獲悉:在長沙,電網公司將投資建造300個左右的充電樁。該公司還與有關部門簽訂協議,將在京珠高速上安裝充電樁。“至少每個服務區有兩個。”國家電網湖南公司的有關人士估算,這兩項投資總額可能超過1.5億元。充電樁花費不大,但電路改造維護、電桿遷移、變壓器調配等需要較大開支。
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湖南省政府有關部門多次召開會議研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長沙市政府也在公交系統中大力推動電動汽車的使用。
按照今年7月湖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于我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要求,2013年至2015年,作為湖南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重點地區,長株潭城市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目標任務為6100輛,其中公交車1500輛,專用車650輛,出租車、私人用車和公務車等乘用車3950輛。其中長沙市的指標為4500輛。
同時,湖南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按照“省市共擔,以市為主”的原則,省內補貼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給予補貼(公務車除外),其中省本級承擔補貼金額的30%,市州承擔補貼金額的70%。
這意味著,在長沙本地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用戶,在獲得國家補貼的同時,還將獲得省市財政給予的相同比例金額的補貼。有關負責人介紹,以一輛普通純電動乘用車為例,如果國家給予3.2萬元以上的財政補貼,那么省市也將按照國家補貼標準1∶1配套補貼,那么長沙符合該補貼條件的車主,可獲補貼總金額6.4萬元。
而公務車實行同級采購同級財政補貼的政策,其中省本級公務車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給予補貼,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7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對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包括進口)的純電動以及符合條件的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燃料電池三類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由此新能源汽車的購置成本明顯降低。
這幾項優惠加在一起,將加大新能源汽車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長沙市政府一位相關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長沙曾投入數千萬元從比亞迪公司采購了一批電動大巴投入到公交行業,但未獲得多少掌聲。隨著國家大力推動以及各項政策的利好,新能源汽車的優勢正在凸顯。
他說,按照省政府辦公廳文件要求,長沙目前僅公交系統的新能源汽車就面臨數倍的擴容要求。
國家電網湖南公司一位相關負責人表示,《意見》中指出:電網經營企業,對經營性專業充電設施運營商的銷售電價,按大工業用電價格的電度電價執行,免收基本電費,同步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對非經營性充電設施用電,按所在場所現行分類電價執行,其中居民小區和個人車庫執行居民合表用戶用電價格,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這兩項政策支持力度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