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新政明確了政府對分布式光伏的長期支持態度,并給出“全額上網”、電站享受標桿電價、增加發電配額、允許直接售電給用戶、提供優惠貸款、按月發放補貼等一系列應對措施。
在政策利好的基礎上,2014年11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國能新能〔2014〕512號)。文件提及,在國家能源局已公布的第一批18個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外,增加了嘉興光伏高新區等12個園區,鼓勵社會投資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2015年底將完成30個示范區的建設,總規模達335萬千瓦。
不到兩個月后,2015年1月,國家電網發布《關于轉發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國家電網要求,各級單位要在規劃設計、并網接入、工程建設、運行管理、電費結算、補貼轉付、信息統計等方面,積極做好服務工作。破解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的關鍵制約,大力推進光伏發電多元化發展,加快擴大光伏發電市場規模。
顯然,在上述政策支持下,目前分布式光伏建設中遇到的諸如屋頂、融資、電網接入、管理和電力交易等問題都將得到較好解決。
而在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同時,國家能源局開始出臺三份文件打擊路條買賣,整治光伏電站項目投機行為。
2014年10月9日和13日,國家能源局網站連發兩條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開展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核心是對光伏發電的備案、核準和投資開發情況進行監管。半個月后,10月28日,能源局再次發布特急文件《規范光伏電站投資開發秩序》。該文件指出,“在光伏發電市場快速擴展的情況下,項目投資開發環節出現了資源配置不公、管理不規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機獲利現象,給光伏電站建設造成了不良影響。”
當然,2014年中國光伏產業不光是好消息。
2014年1月23日,美國商務部正式宣布,對從中國大陸進口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同時對從中國臺灣地區進口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這是美國對中國光伏產品發起的第二次“雙反”。與首次“雙反”調查相比,二次“雙反”調查的范圍進一步擴大,從光伏電池擴大到光伏組件、層壓板、面板等,對象也由中國大陸擴大到包括臺灣。
與此同時,5月14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對自中國進口的光伏組件和面板發起反傾銷調查。2014年5月22日,印度對原產于中國、中國臺灣、馬來西亞和美國的太陽能電池板作出反傾銷終裁,涉及中國光伏企業的反傾銷稅在0.64-0.81美元/瓦之間。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美國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調查終裁結果還沒出來之時,12月5日,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宣布,正式啟動對來自中國的晶硅光伏組件和層壓件產品“反補貼、反傾銷”調查。
2014年12月17日,美國商務部公布對華光伏“雙反”的終裁結果,其認定中國大陸的輸美晶體硅光伏產品傾銷幅度為26.71%至165.04%,補貼幅度為27.64%至49.79%;中國臺灣地區的輸美晶體硅光伏產品傾銷幅度為11.45%至27.55%。
繼美國商務部于2014年年12月公布對華光伏“雙反”的終裁結果之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于2015年1月21日公布對華光伏雙反案終裁結果,認定自中國進口的晶體硅光伏產品對美國產業構成實質損害,美方將據此征收“雙反”關稅。
不過,無論這些“雙反”壞消息的最后怎么樣,中國政府對光伏的多重支持政策,將重燃行業熱情,國內新一輪光伏盛宴即將到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