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具體的建議層面來看,該提案提出了多個具體的、具有一定實際操作價值的建議,也貼合了行業發展的現實環境和需求。根據過往經驗,太過于宏觀、寬泛的提案建議不容易獲得相關部門較為明確的答復,該提案早在2014年1月初就開始起草,經過多次斟酌商議形成終稿,形成了一系列具有較高價值的建言。我們也期待相關部門能給予該提案提出的相關建言更為明確的答復。
最具高度的提案
今年兩會上,另外一份關于光熱發電的提案是由光熱聯盟起草,由全國人大代表、湘電集團黨委書記周建雄提交的。該提案名為《國家應該明確太陽能熱發電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的戰略地位》,可以說是更具戰略高度的光熱提案。提案采用了大量篇幅來論述光熱發電的重要性,指出必須盡快從國家能源未來總體結構規劃的層面,明確太陽能熱發電在其中的戰略地位。
提案建議啟動“十二五”期間規劃的建設1GW太陽能熱發電實驗電站的任務;鼓勵和支持國有和民間資本向太陽能熱發電產業傾斜;國家政策導向應向使用國內設計方案、技術成果、國產關鍵設備和以中國為主導的EPC隊伍的建設方向引導;國家“十三五”規劃中要安排和布置一定規模的太陽能熱發電站的裝機指標;按照我國太陽能資源分布情況,著手規劃我國建設太陽能熱發電站的預留區域;也對有計劃的開展輸送電網等配套設施的建設內容提出了戰略性建議,推動國家盡早從籌劃、布局、安排、落實上支持太陽能熱發電產業的穩健發展。
該提案建議部分的亮點在于建議按照我國太陽能資源分布情況,著手規劃我國建設太陽能熱發電站的預留區域。雖然據美國能源基金會中國可持續發展能源項目提供的相關報告,中國太陽能熱發電的理論潛能高達約16000GW。但由于各方面的限制條件,實際可開發利用的土地所能承載的裝機也較為有限。特別是由于光伏電站近幾年的爆發式瘋長,在西部陽光資源好、更適合開發光熱電站的地區,早已大量地被光伏電站所“占領”,該提案提出的這一建議在此前也沒有被公開提及過,此次被提出也引發了行業對此問題的關注。
為更優質的光熱電站預留區域以備未來開發,對光熱行業而言當然是好事,這也是光熱發電行業應該開始擔憂的一個問題,好資源區域是有限的,待光熱發電技術具備大規模開發條件后,卻發現已無可用之地絕對是行業的一大悲哀。但從現實角度來看,該建議可能更多的是一種理想。有行業人士就尖銳地指出,“市場是公平的,機會是均等的。一個以贏利為目的的行業,你自己不能適應市場的需求,卻利用其他力量來保證自己的未來權益不受侵犯。除非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戰略行業,比如軍工,通訊,銀行,文物,其他的,更多的時間,還是用在如何面對市場吧。”
在筆者看來,該建議如果換上一種說法,可能會更易被人們和政府所接受,即建議政府規劃建設一定數量的太陽能綜合發電園區,實現光熱發電和光伏的聯合開發,并從光熱可作光伏的調節和輔助送出電源的角度闡釋這一建議的初衷。這同樣達到了為光熱預留“自留地”的目的,但卻更易讓人接受。
事實上,在前段時間熱炒的張家口可再生能源應用綜合創新示范特區規劃中,其中對太陽能發電的規劃就有這樣的意味。據記者了解,該規劃框架草案擬提出在2015~2020年,在張家口新增風電600萬千瓦,新增光伏300萬千瓦,新增太陽能熱發電100萬千瓦,用于調節光伏和風電。未來,這種綜合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園區應引起光熱發電行業的重視,以充分發揮光熱發電技術的優勢,促進整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同時也發展了自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