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合肥市物價局了解到,鑒于國內市場成品油價格持續波動,合肥市調整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價格,并建立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價格與燃油燃氣價格聯動機制,聯動周期為6個月。
充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市物價局公布稱,電動汽車充電價格由“電費+服務費”組成,按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于燃油、低于燃氣汽車使用成本的原則核定。
其中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其他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充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中準價格和上下浮動幅度確定。在非專業和非經營性充電樁充電的,暫免充電服務費,按所在充電場所的現行分類目錄電價執行。
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在居民合表用戶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平段上浮0.03元,低谷下浮0.25元。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自建并未向國家電網集中報裝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價格。
直流快速充電樁服務價格降低
直流快速充電樁充電服務費中準價格為0.90元/kwh,其中:集中向國家電網報裝并執行大工業電價可在上浮30%內協商確定,即最高1.17元/kwh,下降31%;
交流充電樁充電服務費在直流快速充電樁中準價格基礎上下浮30%,即0.63元/kwh,其中:利用電動汽車用戶單位場地等建設的充電樁,其充電服務費在不高于規定的交流充電樁充電服務費基礎上由雙方協商確定。市物價局核定電動公交車充電站充電服務費0.63元/kwh;充電電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免收基本電費;電動公交車換電站換電服務價格按車輛行駛里程收取,含充電電費和充電服務費,換電服務價格為1.50元/公里。
電動汽車充電價與油價氣價聯動
據了解,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價格按同車型燃油汽車百公里平均油耗成本的55%+燃氣(cng)汽車百公里平均氣耗成本的65%加權平均值制定。市價格主管部門將根據燃油或燃氣價格變化,按以下公式每半年調整或公布電動汽車充電服務指導價格:百公里電動汽車用電能耗成本(電費+服務費)=(同車型燃油汽車每百公里平均油耗×燃油平均單價×燃油折扣率+同車型燃氣汽車每百公里平均氣耗×燃氣平均單價×燃氣折扣率)/2。其中:燃油折扣率為55%,燃氣(cng)折扣率65%。聯動周期:6個月。燃油平均單價為前6個月93#汽油平均零售價格;燃氣平均單價為前6個月天然氣(cng)平均零售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