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80%交通事故與電動自行車有關
電動自行車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時,也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由于容易出現超速行駛、不按交通規則行駛等現象,導致違法事故多發,被認為是“肉包鐵”的馬路殺手,騎車人也極易受到傷害。
另外,由于電動自行車使用門檻低,許多人并未按規定登記入戶,更無強制保險的支撐,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對于肇事者、受害者來說損失極大。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6月份,全省電動自行車數量達到了1140萬輛。2012年,鄭州每天由電動自行車造成的交通事故達130多起,占到所有交通事故的80%,人員傷亡也在急劇增加。
“基本上是想怎么開就怎么開。”楊華民說,電動自行車亂象主要是闖紅燈、違規載人、搶道、超速行駛、越線停車、隨意停放、逆行等。
難!無法可依,交管部門頭痛不已
現有的法律條文中,電動自行車既不屬于“機動車”,又不屬于“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違章沒有明確的懲罰措施。不少帶有僥幸心理的車主在上路時不遵守交通規則,給交通安全帶來了極大的隱患。
一方面,由于無法可依,交通管理部門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頗為頭痛。另一方面,盡管關于“電動自行車立法管理”的建議已經喊了多年,立法管理電動自行車已是迫在眉睫,但具體到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卻很難。
“電動自行車具有節能、環保、便捷等諸多優勢,是廣大老百姓的代步工具。因此,很多人對管理電動自行車的嚴格法律法規有抵觸情緒。事實上,對電動自行車立法管理,是多贏行為,對廣大車主而言,也是利大于弊。“楊華民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