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貼差異導致市場分化
相比于鋰電池純電動汽車的高標準補貼,超級電容純電動客車低等級的補貼標準,已經成為其發展面前一座不易逾越的“大山”。
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農林水利工會主席盛明富提交了《關于促進新能源車財政平等支持的提案》(以下簡稱《提案》),希望超級電容純電動客車獲得公平的市場環境,真正由市場來決定技術創新的前途。
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原主任、科技部電動汽車重大項目監理專家組組長王秉剛表示,正在征求2016~2020年的新能源汽車補貼辦法,補貼思路將調整。
補貼有差別 影響自主創新
根據2013年9月財政部等四部委下發的《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對鋰電池純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為50萬元,對超級電容純電動客車定額補貼為15萬元,為最低補貼等級。加上地方財政1:1的補貼幅度,《提案》指出,超級電容純電動客車的補貼僅為30萬元,與鋰電池純電動汽車的100萬元存在巨大差距。嚴重打擊了自主創新。
對此王秉剛認為,“同為純電動客車,相差70萬元的財政補貼額度,肯定是有問題的。”據了解,鋰電池充電8小時左右可續駛100~200公里,超級電容充電3分鐘左右可續駛20公里。因此在私家車、長途車上,鋰電池車擁有續駛優勢;而在城市公交、24小時循環牽引車上,超級電容車即充即走,更靈活。
王秉剛說,“和要求續航能力強的純電動汽車相比,超級電容是另外的一個極端,可以不斷充電,這應該是技術路線上的不同,應該鼓勵大家嘗試不同的技術路線,然后交給市場,由公交公司去選擇。”
新補貼方案 已向社會公示
《提案》指出,新能源客車的推廣補貼標準,應以實際節能減排效果來確定,而不能以制造成本來確定。
“新能源汽車方面,我們國家基本上是以技術路線和產品來劃分補貼標準的,政府來確定技術路線是不恰當的。”重慶交通大學教授王健認為,補貼政策應該是以節能減排的效果來定,據此享受政策鼓勵。《提案》指出,“我們認為新能源客車的推廣補貼標準,應以實際節能減排效果來確定,而不能以制造成本來確定,更不能支持高成本,打擊低成本;支持舊產能,不鼓勵新技術。”
王秉剛透露,應該考慮運行補貼,只有這樣才能夠真正達到節能減排的作用,國家財政部已經表態,新能源汽車要給運行補貼。下一步公交車應該適當減少購車補貼,運行補貼加少量的購車補貼來代替現在的國家和地方的購車補貼。

